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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深交所修订交易规则 适度降低大宗交易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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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9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对大宗交易制度进行了优化完善,并明确债券ETF实行当日回转交易。

据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市大宗交易制度建立于2002年,交易方式主要为协议交易。近年来,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不断推进,投资者结构多元化发展,交易需求逐渐多样化,对大宗交易的交易效率、定价机制等提出了新的要求。深交所积极适应市场变化,持续推动大宗交易制度的建设和技术改造,2009年初实现了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升级,2012年初实施了电子化接口改造,并连续两年以“大宗交易制度优化”为主题,组织“交易规则日”活动,对盘后定价交易等多样化、创新型大宗交易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经过充分研究论证,深交所启动了此次《交易规则》的修订工作。

此次《交易规则》修订在大宗交易方面,降低了大宗交易门槛,丰富完善了大宗交易方式;在债券ETF方面,明确了债券ETF实行当日回转交易。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适度降低大宗交易门槛。为满足市场需求,优化市场参与者结构,扩大参与主体范围,此次修订将A股、B股、基金大宗交易的最低交易股数和金额降低至原标准的60%左右。具体来说,A股大宗交易的门槛由原来的50万股或300万元调整至30万股或200万元,B股由原来的5万股或30万港币调整至3万股或20万港币,基金由原来的300万份或300万元调整至200万份或200万元。

二是丰富大宗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新增两种盘后定价方式。现行大宗交易仅采用协议成交方式,定价机制的灵活性略显不足,为有效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交易需求,进一步增强大宗交易的公平性、透明性,此次《交易规则》修订新增了两种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一种以证券当日收盘价为定价价格,另一种以证券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为定价价格。盘后定价大宗交易从每个交易日的15:05开始,结束时间与协议大宗交易保持一致,为每个交易日的15:30。交易期间,对符合条件的买卖申报以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逐笔连续撮合,并实时披露交易信息。每个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还将按照不同的定价方式通过网站分别公布每只证券大宗交易的汇总信息。

三是明确债券ETF实行当日回转交易。考虑到目前债券交易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债券ETF以债券指数为跟踪标的,在波动性、流动性等方面与债券较为类似,此次《交易规则》修订明确了债券ETF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即当日买入的债券ETF份额,当日可以卖出。

具体实施方面,此次《交易规则》修订的内容将依据技术系统改造进度分阶段实施。降低大宗交易门槛和债券ETF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将于2013年8月5日起正式施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涉及交易、结算和证券公司技术系统改造,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具体实施时间深交所将另行通知。

据了解,深交所今年专门成立了“交易制度研究中心”,建立一支稳定、专业的团队持续开展交易制度研究,不断推进交易机制的完善。下一步,深交所将跟踪分析此次交易机制优化的实施效果,进一步探索推出竞价大宗交易、产品差异化流动性安排等创新交易机制,优化多层次市场交易平台,不断增强市场服务功能,完善基础交易制度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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