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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件] 证监会批准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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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7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5日,证监会市场部副主任皮六一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合并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皮六一指出,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在扩大直接融资,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在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板块程式化,主板结构长期固化等,因此合并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是坚持问题导向的改革之举,有利于优化深交所板块结构,形成主板与创业板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发展格局,更好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增强深交所的服务功能。

  对于深交所中小板并入主板后会否导致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的功能弱化的疑问,皮六一表示,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后,发行上市条件、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等保持不变。深市将形成以主板、创业板为主体的市场格局,为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深交所还将进一步优化改进服务,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做优做强。综上,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功能将不断得到增强。

  皮六一表示,合并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的总体思路是“两个统一、四个不变”,即统一业务规则,统一运行监管模式,保持发行上市条件不变,投资者门槛不变,交易机制不变,证券代码及简称不变。

  深交所文章:

  深交所启动合并主板与中小板工作

  经中国证监会批复,深交所近日启动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准备工作,并发布有关业务通知。

  本次合并是中国证监会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合并后,深交所将形成以主板、创业板为主体的市场格局,结构更简洁、特色更鲜明、定位更清晰,有利于厘清不同板块的功能定位,夯实市场基础,提升市场质效,从总体上提升资本市场的活力和韧性;有利于进一步突出创业板市场定位,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利于充分发挥深市市场功能,促进完善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国家战略发展全局。

  2004年5月,深交所在深市主板内设立中小板,作为分步推进创业板的重要步骤,为创业板顺利推出创造条件、积累经验,开辟了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新渠道。经过16年的发展,中小板上市公司总体不断发展壮大,在市值规模、业绩表现、交易特征等方面与主板趋同。合并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是顺应市场发展规律的自然选择,也是构建简明清晰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

  合并完成后,深市主板定位于支持相对成熟的企业融资发展、做优做强,发行上市门槛保持不变;创业板主要服务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突出“三创”“四新”。深市以主板、创业板为主体的市场格局,将为处在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本次合并安排遵从“两个统一、四个不变”,统一业务规则,统一运行监管模式,保持发行上市条件不变,投资者门槛不变,交易机制不变,证券代码及简称不变,对市场运行和投资者交易的影响较小。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对涉及的业务规则、市场产品、技术系统、发行上市等方面进行适应性调整,确保市场安全稳定运行。业务通知发布后至合并实施完成前,深市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继续执行现行规定,企业发行上市维持现行安排。

  深交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工作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坚持“开明、透明、廉明、严明”工作理念,与市场各方一道,扎实有序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力以赴推动两板合并平稳落地,持续增强市场各方改革获得感,努力服务更多优秀企业融资发展,奋力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来源:深交所)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就合并主板与中小板有关安排答记者问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交所近日启动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准备工作,并发布《关于启动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业务通知》)。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就市场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介绍一下本次合并的背景和意义。

  答: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经过多年改革探索,深交所逐步形成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2000年初,深市主板暂停新股发行。2004年5月,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分步推进创业板建设,深交所在主板内设立中小板。多年来,中小板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退市等制度建设方面探索创新,为创业板顺利推出创造了条件,积累了经验,为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开辟了新渠道,对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小板自设立起定位于主板内设的板块,在主板制度框架下运行,经过16年的发展,中小板上市公司总体不断发展壮大,在市值规模、业绩表现、交易特征等方面与主板趋同。合并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是顺应市场发展规律的自然选择,也是构建简明清晰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本次合并是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安排。合并后,深交所将形成以主板、创业板为主体的市场格局,结构更简洁、特色更鲜明、定位更清晰,有利于厘清不同板块的功能定位,夯实市场基础,提升市场质效,从总体上提升资本市场的活力和韧性;有利于进一步突出创业板市场定位,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利于充分发挥深市市场功能,促进完善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国家战略发展全局。

  二、请问本次合并的总体安排有哪些?

  答:中小板自设立以来,其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机制、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等主要制度安排与主板基本保持一致。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的总体思路是“两个统一、四个不变”,即统一业务规则,统一运行监管模式,保持发行上市条件不变,投资者门槛不变,交易机制不变,证券代码及简称不变。本次合并仅对部分业务规则、市场产品、技术系统、发行上市安排等进行适应性调整,总体上对市场运行和投资者交易的影响较小。

  为推动改革平稳落地,深交所将坚持“开明、透明、廉明、严明”工作原则,对相关业务条线统筹安排,与市场各方协调对接,确保业务协同推进、操作安全有序、市场平稳运行。

  三、请介绍一下上市公司业务规则、监管机制等方面将如何调整?

  答:中小板自设立以来所遵循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与主板总体一致,本次合并不涉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的实质性修订。2019年初,深交所全面启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适应性评估优化工作,先后修订发布多项行业和专项业务信息披露指引,2020年2月整合优化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6月发布整合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2020年底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后,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主板、中小板的差异规定已消除。深交所总体实现主板、中小板业务规则的基本统一,初步构建以上市规则为核心,以规范运作指引、行业和专项业务信息披露指引为主干、以办理指南为补充的简明高效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本次合并仅须对主板、中小板少数差异化规定作适应性调整,如高送转业务指引关于高送转定义的统一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较小。后续,深交所将进一步做好规则整合和监管衔接。

  监管机制方面,将继续以行业监管为基础,以合理均衡为原则,按照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分为两个大类,分别由两个公司管理部门负责监管。

  四、请问本次合并对市场产品的主要影响,深交所有哪些针对性的安排?

  答:本次合并对固定收益类、期货期权类产品和深港通业务等基本没有影响,涉及中小板的相关指数须进行适应性调整。根据《业务通知》和相关指数调整公告,本次合并仅须对相关指数全称、简称和选样空间描述作适当修订,即删除指数全称和简称中的“板”字,并作个别适应性调整,相关指数选样空间描述涉及的“中小板”变更为“原中小板”。上述指数调整安排不会对指数编制方法作实质性变更,不会导致跟踪相关指数的基金产品投资标的调整,有利于保持指数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基金产品平稳运作。

  下一步,深交所将结合市场需求和实际情况,会同相关方研究优化指数编制方法,进一步打造更具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系列中小企业指数。

  五、请介绍一下本次合并涉及技术改造的具体内容。

  答:本次合并主要涉及深交所内部技术系统以及证券公司、行情信息商等市场主体相关系统的技术改造。目前,深交所内部技术改造已基本完成。市场主体仅须就行情展示、数据接口等方面进行适应性改造,大约需要2个月时间完成。总体来看,核心交易系统基本不受影响,整体技术改造工程和投入不大,合并对全市场技术系统的影响较小。

  深交所将与市场各方做好统筹对接,结合各方技术准备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全市场测试,优化技术支持服务,提高技术保障能力,与市场各方一道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全市场技术准备工作。

  六、请问本次合并对企业发行上市方面有哪些调整,是否会对投资者交易产生影响?

  答:根据相关规定,《业务通知》发布后至合并实施完成前的过渡期内,企业发行上市维持现行安排。合并后,主板发行上市条件与原中小板一致,且保持不变,原中小板证券类别变更为“主板A股”,对应证券代码区间并入主板使用,发行审核安排不变,在审企业无需重新申报材料,不会对企业发行上市产生实质影响。

  本次合并仅变更原中小板公司证券类别,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保持不变,不会影响投资者交易方式和交易习惯。主板、中小板交易机制和投资者门槛一致,投资者群体总体无差异,且合并不涉及交易机制和投资者门槛的改变,不会对投资者交易行为产生实质影响。

  为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深交所将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热线电话(400-808-9999)、邮件(cis@szse.cn)等方式,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确保投资者充分了解两板合并事宜。

  七、请介绍一下深交所为确保合并平稳落地所做的准备工作。

  答:目前,本次合并相关业务规则调整已准备就绪,内部技术系统改造已基本完成,监管模式、指数及产品调整、发行上市已明确适应性安排,外部技术系统改造的评估及沟通工作已初步展开。为做好新旧衔接,充分预留时间,本次合并设置了过渡期安排,即《业务通知》发布后至合并完成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主板、中小板公司继续执行现行规定。深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部署要求,抓实抓细相关工作,全力推进两板合并有序实施、平稳落地。(来源:深交所网站)

  深交所印发关于启动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启动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准备工作。合并主板与中小板,打造以主板、创业板为主体的深市市场格局,构建简洁清晰的深市资本市场体系,对于促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能力,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合并安排遵从“两个统一、四个不变”,统一业务规则,统一运行监管模式,保持发行上市条件不变,投资者门槛不变,交易机制不变,证券代码及简称不变。为确保合并主板与中小板顺利实施,现就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业务安排。本通知发布后至合并实施完成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继续执行现行规定,企业发行上市维持现行安排。

  二、关于证券类别。实施完成后,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证券类别变更为“主板A股”,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保持不变。

  三、关于指数调整。对涉及中小板的有关指数名称和简称等作适应性调整,指数编制方法暂不作实质性变更。相关指数调整公告另行发布。

  四、关于技术准备。对相关行情展示、数据接口等进行适应性改造。相关技术准备通知另行发布。(来源:深交所网站)

  深交所:调整中小板指等指数名称

  根据合并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工作安排,为保持指数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深交所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决定于两板合并日起,对中小板指数、中小板综合指数、中小板300指数等指数的名称进行适应性调整,具体如下:

  1、“中小板指数”名称变更为“中小企业100指数”,指数简称由“中小板指”变更为“中小100”。

  2、“中小板综合指数”名称变更为“中小企业综合指数”,指数简称由“中小板综”变更为“中小综指”。

  3、“中小板300指数”名称变更为“中小企业300指数”, 指数简称“中小300”保持不变。

  4、“中小企业板创业板100指数”名称变更为“中小创业企业100指数”,指数简称“中创100”保持不变。

  5、“中小企业板创业板400指数”名称变更为“中小创业企业400指数”,指数简称“中创400”保持不变。

  其他中小板相关指数名称变更见附件。相关指数选样空间描述涉及“中小板”或“中小企业板”,变更为“原中小板”或“原中小企业板”。变更后的编制方案参见国证指数网(www.cnindex.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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